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党群工作 > 党章党规
党章党规

支部委员会制度

作者::admin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01-10     浏览:3971次

1、会议时间:

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,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,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。

2、与会人员:

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。

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。

3、会议内容:

1)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。

2)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
3)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4)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。

5)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,评选优秀党员。

6)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。

4、会议要求:

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,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;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,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,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。

5、会议形成的决议,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,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。

6、会议记录: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,记录内容包括:时间、地点、主持人、缺席人员名单、会议议题、会议决议等。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,存档备查。


官方微信号
桐城市人民医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众和网络
地址:桐城市龙腾街道办事处望溪路166号 邮编:231400
电话:0556-6197000 6197357 (工作日上班时间)6197006(其他时间)
备案号:皖ICP备14015777号-1
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515号